为扎实做好交通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工作,切实保障2022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9日,秀洲区公安局副局长冯志峰带领交警大队大队长山伟军,副大队长张明良、朱刚一行来到公交公司所属秀洲分公司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会上,公交公司副总经理陈备鸣、安全机务部经理嵇鸣及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认真听取了大队长山伟军对近期秀洲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山伟军要求公交公司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驾驶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行车安全。朱刚副大队长要求公交公司归纳整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并上报交警大队,同时积极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零工作。
冯志峰强调,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工作重心,公交公司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要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增强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确保群众出行安全。